我公司审核的思茅沪海木业有限公司、沪森木业有限公司、沪顺木业有限公司、墨江森鑫达水泥建材有限责任
公司、澜沧万向建材有限责任公司,在我公司和企业的共同努力、配合下,圆满完成审核工作,现已向思茅市经委
提验收申请。 我公司运用清洁生产理论知识,联系企业实际,找出企业与国家产业政策和清洁生产行业标准存在的差距,然后
和企业技术人员共同研究、分析问题,找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。通过这轮清洁生产方案实施,企业都取得了比较显
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。其取得主要效益简述如下:
思茅沪海木业有限公司:
通过两项无低费方案的实施,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,年节约胶水 600t ,年节约木材 3200 m 3,年节省开支
259 万元。 沪森木业有限公司:
通过实施两项中高费方案,削减用水量,提高产品产量, 年节约电 12000 度,年少产生木屑 7500 m 3,年节
省开支60 万元。
沪顺木业有限公司:
通过实施两项中高费方案提高了产品产量,减少机器开停次数,年节省开支 1100 万元。
墨江森鑫达建材有限责任公司:
通过实施了两项中高费方案和一项无低费方案,每天减少水耗 100 m 3,提高台时产量,年节省开支 25 万元。
年减少废渣排放量 500t ,年收益 5 万元。
澜沧万向建材有限公司:
通过实施两项中高费方案,稳定了产品质量,提高产品产量,减少单位产品电耗, 减少了粉尘的排放,年收益
50 万元企业少花钱或投入少量资金进行技术、设备改造,取得了显著的效果,达到了“节能、降耗、减污、增效
”目的。
云南安顺泰世清洁生产评价有限公司
二 00 七年七月六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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